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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出擊麵包店

 

 

 

出擊麵包店

村上春树


總之我們應該處於饑餓狀態。不,不是肚子餓,簡直像吞下了宇宙的空白一樣的心情。起先其實是小小的,像甜甜圈中間的洞一樣的小空白,但隨著日子的消逝,它在我們的身體裏漸漸增殖,終於成為不見底的虛無。成為莊重的幕後音樂般的空腹金字塔。
為什麼產生了空腹感呢?當然是由於缺乏食物而來。為什麼會缺乏食物呢?因為沒有相當的等價交換物呢?這大概是因為我們的想像力不夠吧。不,空腹感說不定事實上是起因於想像力不足。無論怎麼說都行。
神、馬克斯、約翰.藍儂都死了。總之,我們處於肚子饑餓的狀態,結果就是起了歹念、並非空腹感使我們起了歹念,而是歹念使我們為空腹感而走極端。雖然不怎麼搞得清楚,就像存在主義似的。
“唉,我要走下坡路了。”夥伴說。簡單說來他的話意便是如此。
也難怪,我們已整整兩天只喝水,有一次吃了向日葵的葉子,但實在不想再吃了。
因此我們手持菜刀去麵包店。麵包店在那條商店街的中央,兩鄰是棉被店和文具店。麵包店老闆是一個禿頭年逾五十歲的共產黨員。
我們手持菜刀,從容由商店街走向麵包店,像“日正當中”的感覺。走著走著,漸漸聞到烤麵包香。而麵包味越濃,我們走向邪路的傾斜度越深。襲擊麵包度和襲擊共產共產黨員使我們興奮,兩件事同時做,心裏湧起了一種像納粹青年團似的感動。
下午時間不早了,麵包店內只有一個客人,是一個提著舊購物袋、不太機靈的中年歐巴桑。歐巴桑的周圍散發著危險的氣氛。犯罪者的計畫性罪行,往往被不機靈的歐巴桑搞砸了,電視上的犯罪總是如此。我向夥伴使個眼神,示意在歐巴桑離開麵包店之前,不要有任何舉動。我把菜刀藏在身後,裝出選購麵包的樣子。
歐巴桑挑選麵包慢得令人昏倒,她如同選購衣櫥和三面鏡般,慎重地把油炸酥皮面包和果醬餡麵包夾到淺盤上。但並不是馬上買了結帳, 油炸酥皮面包和果醬麵包對她來說,不啻是一個論題。或者是遙遠的北極,必須讓她有一段適應的時間。
隨著時間的消逝,首先果醬餡麵包從論題的地位滑落下來。為什麼我挑選了果醬麵包呢,她搖搖頭,不應該選這種麵包的,因為它太甜。
她把果醬麵包放回原來的架子上,稍微考慮一下,輕輕夾了兩個新月形麵包到淺盤上。新的論題誕生了。冰山微露,春天的陽光從雲層間射下來。
“她還沒挑選好嗎?”我的夥伴小聲說:“連這個老太婆也別放過吧。”
“且慢!”我阻止他。
麵包店老闆不管我們,出神地聽著收答錄機裏卡式錄音帶流出的華格納的曲子。
共產黨員聽華格納的曲子是否正確,我倒不知道。
歐巴桑依然望著新月形麵包和油炸酥皮面包發呆。感覺有點兒奇怪,不自然。
新月形麵包和油炸酥麵包看來根本不可以排成同列。她的樣子像是感覺兩者有什麼相反的思想。宛若冷度調節裝置故障的電冰箱般,放著麵包的淺盤在她手上嘎吱嘎吱搖動。當然不是真的搖動,完全是比喻式的--搖動。嘎吱嘎吱嘎吱。
“幹掉吧!”夥伴說。空腹感和華格納和歐巴桑散發出的緊張,使他變得像桃子毛一般敏感。我默默地搖頭。
歐巴桑依然手拿著淺盤,在杜斯妥也夫斯基式的地獄裏彷徨。油炸酥皮面包首先站上演講臺,向羅馬市民發表動人心弦的演講。優美的辭句,漂亮的雄辯術、聲音渾厚的男中音......大家劈劈啪啪鼓掌。其次新月形麵包站上演講臺,發表什麼關於交通信號的不得要領的演說。左轉車要看正面的綠燈信號直進,確定有無對向車再左轉,諸如此類的演說辭,羅馬市民雖然不大瞭解,但覺得它本來就是難懂的道理,而劈劈啪啪鼓掌。新月形麵包獲得的掌聲稍微大些。於是油炸酥皮面包回到原來的架子上。
歐巴桑的淺盤裏極單純的完壁造訪--新月形麵包兩個。
於是歐巴桑走出店外。
接下來輪到我們了。
“我們肚子很餓。”我坦白對老闆說。菜刀仍然藏在身後。“而且身無分文。”
“是嗎?”老闆點點頭。
櫃檯上放著一把指甲刀,我們兩人注視著那把指甲刀。那把巨大的指甲刀幾乎可以用來剪禿鷹的爪子,大概是為了開什麼玩笑而造的。
“既然肚子那麼餓,你們吃麵包吧!”老闆說。
“可是我們沒有錢。”
“剛才我聽到了。”老闆感覺無聊般的說。“不要錢,隨便你們吃。”
我再看一眼指甲刀。“可是,我們走上了邪路。”
“嗯嗯。”
“所以我們不接受別人的施捨。”
“嗯。”
“是這樣的。”
“是嗎?”老闆又點點頭。“那麼這樣吧。隨便你們吃麵包。但讓我詛咒你們,這樣好嗎?”
“詛咒?怎樣的詛咒?”
“詛咒總是不確實的,但和公共汽車的時刻表不同。”
“喂、且慢!”夥伴插嘴。“我不願意被詛咒。索性把你殺了。”
“且慢且慢。”老闆說:“我不願意被殺。”
“我不願意被詛咒。”夥伴說。
“不過,可以用什麼來做為交換。”我說。
我們望著指甲刀沈默著。
“怎樣?”老闆開口:“你們喜歡華格納的曲子嗎?”
“不。”我說。
“不喜歡。”夥伴說。
“如果你們喜歡,就讓你們吃麵包。”
這話活像是黑暗大陸的傳教師說的,但我立刻同意了。至少比被詛咒強得多。
“喜歡。”我說。
“我喜歡。”夥伴說。
於是我們一邊聽著華格納的曲子,一邊吃麵包填飽肚子。
“這出在音樂史上光輝燦爛的‘崔斯坦與易梭德’歌劇,發表於一八五九年,是理解後期華格納不可缺少的重要作品。”老闆讀著解說書。
“嗯哼。”
“噢噢。”
“康古爾國王的侄子崔斯坦代叔父去迎娶已訂婚的易梭德公主,但歸途在船上崔斯坦和易梭德陷入情網。開頭大提琴和雙簧管所奏出的美麗的主題,是這兩個人的愛的旋律。”
兩個小時後,我們彼此滿意地告別。
“明天來聽‘唐懷瑟’(華格納著名的歌劇Tannhauser)”老闆說。
回到家裏,我們心中的虛無感已完全消失了,而想像力就像從慢坡上咕嚕咕嚕滾落下去一般,開始活躍起來。 
 
 
 
 
 

我们都有罪~

男人请记住下面几点(写在分手之后)--原创

*请不要轻易的对你的另一半说"分手",这两个字是沉重的,不是每个人都能事后不后悔,独自承受的..

1.吵架时,不要把长辈挂在嘴上,这样很没教养..吵架的时候不要说分手,因为这个时候你很冲动,还是冷静下来再想想要不要分..

2.如果她在QQ,msn或者手机短信上给你说想分手的话,请马上打个电话过去,因为书面语言永远代替不了人的感情语言..(没有对话的表达,只会越来越糟)

3.如果她在你面前反复提起以前的那个人,那么说明你没有她以前那位关心,在乎她..

4.记得多赞扬你的女友两句,这样她会开心;不过不要过火,不然她以为你很轻浮;不要老是评价你的女友,"这个不好,那个不喜欢的",这样她会生气,因为她只想你轻轻夸她今天真漂亮..
真的感觉不得不说她穿那件衣服不好看时,那么,请说,其实你穿**的衣服会更漂亮..

5.如果你的女友上夜班的话,最好能去接她,要是条件不允许,最好打个电话她,叫她小心,告诉她你24小时不关机,有事情就找你(别用短信)..

6.如果你不是本地人,但你女友却是本地人的话,那么最起码确保有一套房子,这样你才有资格谈恋爱(现实点的,大部分是这样)..

7.有事没事都发发短信给你的她,如果爱你的话,她每时每刻都在等你的消息..

8.如果是她先追你的话,请务必考虑清楚要不要谈,盲目会让你失去很多..另:如果第一眼就没感觉的,千万不要妄想以后会有感觉,我劝你不要轻易点头..

9.如果是你想分手了,那么只要是考虑清楚,不要后悔,大胆的讲出来,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她;千万不要回头,如果和好的话,也许一个礼拜后她会把你甩了..

10.如果是女人真的不爱你了,提出分手,那么九头牛都拉不回,请不要再尝试..不过真的爱她的话,就这样告诉她:"只想告诉你,对你是真心的,如果我们走散了,我会,在原地等你.."(请分手后别再做朋友,那样你会疯的..)

*是男人的话,如果失恋了,请不要悲伤,应该好好想想,另外把感受写下来,叫大家注意,象我一样,这样感觉会好很多..当我爱着那个女生的时候,我曾很努力地做到上面的建议...
猫扑大杂烩:优雅的光棍
2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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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mop上的人色情   有人说mop上的人淫贱

但我觉得

人有时候总会讲一些比较真实感性的东西的

 

 

 

 

 


大概有点幼稚...

曾经看过的...

 

  旧日的足迹<2>
                 
 如果你因为失去太阳而落泪,
                 
  你将错过月亮,
                 
如果你因为失去月亮而感伤,
                 
你将错过群星,
                 
如果你什么都失去了,
                 
那你将依然是你,什么也不再错过。
                 
                 
                 
  高中的伊始是一个没有灾难的日子,
                 
  对于几经拼搏冲进重点而心力交瘁的学生而言
                 
  无疑仿佛天堂来的笛音般美妙,很轻易让人联想到仙境。
                 
  但想象终究美好,现实却不轻松,我们整天都得为了生活而生活。
                 
  课基本是听不下去的,我怀疑那些老师都是从火星上来的,
                 
  因为甚至他们话中的一些词我都不明白是什么。
                 
  阿信似乎和我差不多,但他坚信天生我才必有用,于是一天睡足五节课。
                 
  而我,却像一只猫头鹰,明明白天里做不了任何事,却死撑着。
                 
  心里只有一种感受,原来生活可以这么难!
                 
  周六是学校名副其实的感恩节,大家都归心如箭。
                 
  好多人都是黑着眼睛回去,红着眼睛回来。
                 
  没有人愿意提起家里的什么,甚至一盆花一本书。
                 
  大家都极悲壮地活着。
                 
  我依旧失眠,但我们宿舍已经有了夜聊。
                 
  于是夜里我不再寂寞,有了一种归宿感。
                 
  而阿信正是放在我邻床的一把刺破黑夜的尖刀。
                 
  “《麦田里的守望者》说,幼稚的男人为了自己的事业悲壮地死去,
                 
  成熟的男人为了自己的事业卑贱地活着。“
                 
  这是阿信的名言。
                 
  我们活得已经够卑贱了!
                 
  而我们的事业呢?天知道。
                 
  现实依然残酷,夜聊的话题却是越来越少,
                 
  后来竟发展到非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不聊的地步,
                 
  我感到自己已经在沦落。
                 
  记得有一次他问我:“这学校好吗?”
                 
  我想了一下,说:“除了一样东西外没有发现。”
                 
  “什么?”显然我的回答出乎他的想象。
                 
  “哦,你不需要明白的。”
                 
  他于是很不爽,沉默了好久。
                 
  竟发出了令人惊骇的笑声,“明白了……”
                 
  我们于是心照不宣。
                 
  之后无语,他终于做了一次好人,
                 
  没有再从口头上打击我。
                 
  我很感激,睡得很安稳。
                 
  第二天起床就病了,于是我顺理成章地回了家。
                 
  又顺理成章地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加低热。
                 
  名字倒挺新鲜的,只是才不到一天就好了,不免让人有些失望。
                 
  我还是装得挺严重的样子,饭吃得少,
                 
  家里的人也就免为其难地上当了,现在想起来,自己当初简直不是人!
                 
  我在家看电视听歌,每天早上睡到十点,呆到了周日下午,
                 
  知道非走不可了,于是带足了粮草准备回去卑贱地活下去。
                 
  到了校门口,发现那里的小树依然长青,我知道,
                 
  我得开始正经地生活了。
                 
  于是作为一室之长的我取消了夜聊,打击了顽固分子,
                 
  但毕竟是同生共死的兄弟,我采取了安抚政策,把夜聊改成了通宵。
                 
  一周一次。
                 
  这也是事出有因,我们周五基本不用上课,
                 
  早上两节语文,一节体育,一节电脑,下午又有美术和政治,
                 
  这根本是为了我们的夜生活而安排的嘛。
                 
  于是我在大家的“室长英明”的歌功颂德声中开始了变法。
                 
  明法纪,整内务,董之以严刑,震之以威怒。
                 
  室员们的生活和学习作风已经明显改观。
                 
  大家都不想打一星期的开水,于是上课无人再睡。
                 
  考试第一还可以得到室长的亲笔签名,
                 
  但似乎室员的热情有限,于是成了一纸空文。
                 
  到了第三周结束时,大家都已经不想回家了。
                 
  于是我们计划着周六晚的节目。
                 
  人就是这样的一种动物,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然而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蓦地想起了莎佬的一句有点黄的名言——
                 
  男人和男人在一起的快乐是人间的快乐,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的快乐是天上的快乐。
                 
  哈,我一个人神经质地笑了好久,
                 
  我第一次运用莎士比亚的真理解决实际问题,我开始成熟了。

  平时没什么事时,总会想起那个LITTLE PIG ,还有那个天蓝色的10号。
                 
  然而在一个二千多号人的学校找一个半面之缘的人简直是痴人说梦,
                 
  我也没有多抱希望。
                 
  而又转念一想,如果她再穿那件球衣,不是很EASY罗!
                 
  想着竟有一种无可救药的欣喜,阿信推了我一下,我也没有在意。
                 
  “又在梦游?你的答案又抄错了。”
                 
  SHIT!那份要交的英语习题已经到了老师无论如何都不可接受的地步了,
                 
  我只有认了,很多事都是注定的呢。
                 
  于是从那天开始它从我的生命中永远地消失了。
                 
  信哥是英语科代表,他帮我负责一切有关事宜。
                 
  我又拿到了一本全新的,不过还是没有做,
                 
  我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的角度出发都觉得它是垃圾。
                 
  有人说,没有女人的男人是不完美的,
                 
  然而,沉溺于女人中的男人简直就是废物了。
                 
  我当然不想当废物,于是我运功,克制住自己的思念,
                 
  尽管那就像吞子弹一样地痛苦。
                 
  晚风依然亲吻着树冠,发出缠缠绵绵的音响,
                 
  我依然在学校的一隅看我的书,
                 
  在那两个星期里,我把《挪威的森林》收进腹中。
                 
  村上村树开始表现得像一只温柔的色狼,
                 
  后来才发现他是披着狼皮的天才。
                 
  直子死后他的心情让我震撼。
                 
  我想没有哪只不经历过万灰俱灰感觉的色狼可以写出那种文字。
                 
  他可能还是一只感情丰富的色狼,
                 
  基本上日本的作家都是。
                 
  这在中国的国情以及现实的道德律面前是不可能存在的。
                 
  我庆幸,因为这种东西是不可过多的。
                 
  而校园中是根本不可能有痞子或者村上的故事的痕迹的,尤其是我的校园。
                 
  他们更符合钱钟书老先生的小说中的人物——十分现实,而且十分复杂。
                 
  现实中的人何尝不是这样,有些小说会让人变得天真可爱,这是不错的。
                 
  从这方面讲,童话与某些小说是差不多的,一样的低能。比如我的小说。
                 
  有时有些事写得实际了反而不好,会让人没有了人生的希望,
                 
                 
  刺透了人的心,让人痛得看不清自己所要走下去的路。
                 
  这本来就违背了写小说应有的道德,是不可取的。
                 
  只能用一点感悟,一点幻想,一点灵感,一点汗水来共同酿造……
                 
  我就这样不着边际地想着,阿信突然进了门。
                 
  “拿鞋,去踢球。”
                 
  我马上换上战袍,和他走了。
                 
  有些事,想想就好。
                 
                 
  <End>

 

以前在校园bbs上读过的小说

很久以前看过的小说,拿来凑数一下。。。^_^

 

旧日的足迹
                 
  题记:旧,意思是日子一天一天这样地过去,然后什么都变老了,而那些属于我们的过去,

               成了印在记忆沙滩上的足迹,深深浅浅,岁月总是在无时不刻地冲刷着,以后的以后,   我们还会记得吗?
                 
                 
                 
                 
  (1)
                 
                 
                 
                 
  那一年楼顶上有过美丽的狮子座流星雨
                 
  那一年冰冷的石头遇到热情的火花
                 
  永恒是我的信念
                 
  即逝却是你的无奈
                 
  你在我长存的树下找寻
                 
  那总是在闪烁的星光下
                 
  有彷徨的色彩
                 
  我在你离去的崖边聆听
                 
  那依旧在逝去的风里
                 
  有振翅的声音
                 
                 
                 
                 
                 
  我是在高一的时候认识她的,确切地说,
                 
  那时候,是我认识她,她并不认识我。
                 
  那是上高中以来的第四天,9月6日。
                 
  我还记得那天天热得像在下火,我和阿信吃完中饭,
                 
  已是12:35分,还有二十五分钟宿舍才关门,
                 
  于是我们像烂泥一样地伏在树荫下的长椅背上发呆,
                 
  突然阿信喃喃地说:“如果这种天气算是不正常的话,
                 
  那么下面那些家伙便是标准的神经质了。"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哦GOD!阳光下变得白茫茫一片的排球场上,
                 
  有四个家伙在打排球,而且全身都是“闪烁着青春活力”的汗水,
                 
  再看一下,哦四个都是女生!
                 
  我想这或许便是中国女排长期独占鳌头的原因了。
                 
  但那个四个帅妹打得似乎不够精彩,
                 
  一点也没有中国女排的气势和风范。
                 
  其中有一个长得高高的,
                 
  短发白球衣喇叭裤,
                 
  似乎很COOL.
                 
                 
  我指着她对阿信说:
                 
  “那个好像长得很COOL.”
                 
  “那个高高的是吗?”
                 
  我点点头。
                 
  阿信笑着说:“猪怎么会COOL呢?”
                 
  “她还不错吧?”我不赞成地说,
                 
  “还不至于是猪吧?”
                 
  “那她的球衣上印的是什么?”
                 
  我那时是个还没有成为四只眼的两眼大近视,
                 
  张望了好久,才发现她的球衣上印着——
                 
  LITTLE PIG,
                 
  号码是10,标准的中场核心球员的号码!
                 
  我哦着点了点头,
                 
  对阿信说:“你的眼睛比我好,
                 
  帮我看看她的样子OK?“
                 
  阿信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我:
                 
  “怎么?有兴趣?不是吧?人家看起来并不比你矮的!”
                 
  这就是阿信令人讨厌的地方,
                 
  拒绝帮忙的同时还会说一些不该说的话,
                 
  记得有一次我的闹钟不知怎么的,电池拿不出来,
                 
  想叫他想想办法,他却说把它拆了,
                 
  看它还敢不敢咬着电池不放。
                 
  这就是高一高二近两年来“睡”在我旁边座位上的阿信。
                 
  千万别指望他做什么有益于人类的事,
                 
  如果他做了,太阳就要从北边出来了。
                 
  我还不肯罢休,依然张望着,
                 
  阿信摇着他那像橄榄一样尖尖的头说:
                 
  “古代有个女人哦……”
                 
  “嗯……”我附和着。
                 
  “她啊,老是在守望丈夫回家,望着望着就变成石头了,
                 
  于是那个石头有个好美的名字叫‘望夫石’。“
                 
  阿信用一种怪怪的语调说。
                 
  “无缘无故说望夫石干什么?”
                 
  阿信突然大笑起来,我吓了一跳。
                 
  如果你没有见过抽筋的猴子,
                 
  你看到他就可以想象出八九成了
                 
  他一边笑,令人不寒而粟,
                 
  还把一只手搭在我肩上,慢慢有气无力地说:
                 
  “我怕以后这里多了一个望猪石!”
                 
  说完马上闪了,SHIT!我追了上去。
                 
  跑到宿舍,痛K了他之后发现自己大汗淋漓。
                 
  “都是你这个白痴,
                 
  害我看不到美女还弄得像刚游完五千米回来!“
                 
  我对他生气地喊道。他还是靠着床笑个不停,
                 
  猴子抽筋的样子真是让人毛骨悚然。
                 
  而我的话却像台湾顺利回归的消息一样,
                 
  引起了各位同仁的广泛关注,
                 
  宿舍里本来还在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另外六条好汉,
                 
  听到我的话中的“美女”一词,眼神都大放异彩,
                 
  不约而同地把饱含期待,惊喜,怀疑,
                 
  赞叹等等复杂感情的目光齐刷刷地投向我,
                 
  我连忙说了声SORRY,但已经来不及了,
                 
  他们果然不肯罢休,一个个地问:
                 
  “高几的?”
                 
  “几班的”
                 
  “多高?”
                 
  “多SEXY?”
                 
  “是天使的面孔还是魔鬼的身裁?”
                 
  “像李嘉欣还是像李彩桦?”
                 
  ……之类的低档问题。
                 
  我根本来不及问答,也不知怎么回答。
                 
  阿信这时严肃起来了,
                 
  指着他们像陈水扁指着大陆国旗一样义正词严地说:
                 
  “年级……不详,班级……
                 
  不知,容貌亦需进一步深入讨论……至于性别,
                 
  我们一直有坚定的无可动摇的立场!“
                 
  SHIT——他们非常不快,打断了他的话,
                 
  像极了一群吃不到蜂蜜的苍蝇,
                 
  “那你到底知道什么?”
                 
  一阵嗡嗡声最后合成一句话。
                 
  “嗯……”
                 
  阿信顿了顿,的确有某种领导人的排场,
                 
  “身高和身裁都是一流的,
                 
  哦,特别指出,至少有170.“
                 
  说完他又笑起来了,又变回了原来的阿信,
                 
  没有哪个地区的政界之士会有这种鸟样。
                 
  这时那些家伙没有再出声了,动作也是出奇的整齐,
                 
  都向我们高高地竖起中指,约三秒,
                 
  那群东西又把头埋进书中了,真是不好意思,打扰他们了。

  阿信身上一点汗都没有,我怀疑他是否具有狗的基因,
                 
  只有狗在这种天气下不渗出含氨基的体液。
                 
  他轻声对我说,仿佛在感化一只迷途的羔羊,
                 
  “不适合你的,石头,别想了,做你的石头吧……”
                 
  他就这样喃喃地说,然后睡得像只断气的猴子,
                 
  还不时发出不知所谓的声音,这家伙连睡觉都不安分!
                 
  头顶的风扇吹着我被汗湿透的衬衫,
                 
  我感到一丝的凉意,那东西粘着皮肤,真是乱七八糟的感觉,
                 
  我想反正是不能上床了,就找了阿信的衣箱坐在上面听起WALKMAN,
                 
  耳边传来的是若英姐的《后来》: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在这种天气下听这种歌算是讽刺的了,
                 
  那种感觉是依然是那么冰冷。
                 
  我总是容易陶醉于音乐所渲染的意境中,
                 
  此时我总会感叹音乐的神奇,
                 
  然后痴痴地做我的全职吉它手的梦。
                 
  我明白自己喜欢音乐,因此想拥有音乐,
                 
  然而喜欢和驾驭又是有区别的,这是一种矛盾,
                 
  一种是一厢情愿,而一种则需要与生俱来的天赋,
                 
  然而可惜的是,我的音乐天分几乎不存在,
                 
  比如我的手指太短,因而做不了吉它手,
                 
  只能在无聊时自我陶醉一下,
                 
  我的确喜欢吉它,或者有人觉得吉它太吵,
                 
  或表达的感情不够深沉,
                 
  然而,我觉得那六根弦里包含的是青春的激情,
                 
  它可以自由地实现个性的张扬,
                 
  它淳朴,它又直接,热情奔放甚至洒脱至狂野,
                 
  重金属的鸣叫,古典的清丽,民谣的幽远……
                 
  都是那么令人陶醉。
                 
                 
  但我依然不是吉它手,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
                 
  几经拼搏考上了一个省重点,
                 
  还得为了高考努力再努力,我只能在感情波动时,
                 
  在性情不安时,
                 
  像瘾君子吸食可卡因一样摆弄着那六根闪光的银弦,
                 
  明知走下去的是一条不归路,但我心无悔。
                 
  大概也是因为音乐,
                 
  我想到了刚才的10号,
                 
  在这种天气下穿着LITTLE PIG球衣打球的女孩。
                 
  我想象着她一头乌黑短发下的脸,
                 
  想象着她打球的样子……
                 
  如果能再遇到她就好了,我想,
                 
  毕竟猪是一定不会把LITTLE PIG印在自己身上的,
                 
  这是宇宙第一定律,
                 
  就像恐龙绝对不会说自己就是恐龙的道理一样,
                 
  所以我相信她一定是个让人眼前一亮的女孩,
                 
  至少是个不同一般的女孩。
                 
                 
  突然两点钟的午休起床铃幸灾乐祸地鬼叫起来,
                 
  我收了几件衣服,提起桶,
                 
  把自己的闹钟弄响,然后直接走下楼,
                 
  身后传来阿信的鬼哭狼号:
                 
  “把石头的臭闹钟拆了!”
                 
  我不以为意地继续下楼洗澡,
                 
  走到楼下时发现了半个闹钟
                 
  ———它终于牺牲了,多么壮烈!
                 
  我向它致哀五秒钟,
                 
  毕竟我们已有一百多小时的情谊,
                 
  然后径直走进浴室。

 

 

<End>

光棍节前看到的一篇文章~

原文如下: 
 
原本是愛情紀念日的今天,
從今年開始將不再有意義。
既然現在是一個人了,
就在這裡對「未來的女友」說說話吧,
算是對這愛情紀念日的一個憑弔與展望…
 
給:未來的女友
妳好,我是雞腿飯,妳未來的男友。
雖然現在還不知道妳叫什麼名字、長得怎麼樣、住在什麼地方?
是個怎麼樣的人、什麼時候會出現?
但,我還是想先跟妳說說話…
我是一個比較木訥、不擅追求的男生,
所以請給我多一點暗示、少一些考驗與磨難,
讓我知道妳也在喜歡我。
如果我們之間有1000步的距離,
妳只要跨出第一步,
我就會朝妳的方向走其餘的999步。
我是一個對女生「撒嬌」很沒輒的男生,
如果妳有什麼無理的要求,
請記得「撒嬌」,
這對我很有用~
我每天早上不到六點就起床囉,
妳當然不必跟我一樣,
但我希望妳不是睡到日上三竿,
畢竟,
我還是希望在我出門工作前能有妳在門邊的一吻,
妳永遠不會了解,
只是那樣的一個吻卻能讓我整天信心滿滿、勇氣百倍的呢~
此外,
我不太喜歡黑暗、吵雜、封閉或有菸味的地方(ex.夜店、舞廳、PUB等),
所以我希望妳能在假日陪我到山邊、海邊、博物館或郊區走走,
我會幫妳拍很多美美的照片喔,
相信這會比在那些烏漆嘛黑的地方好的多…
這邊我得先跟妳自首,
我是一個「路痴」,
一個像漫畫「亂馬1/2」中「良牙(小P)」一樣的路痴。
即便我從大學時代就開車了,
但那些數以萬計的里程數仍然不能讓我在一片陌生中找到方向。
所以,當我又迷路時,
請給我多點包容、少些責難,
或許我得再多走錯個幾次,
但我總會記起來的…
(路痴歸路痴,我「倒車入庫」及「路邊停車」技術倒是挺不錯的喔~)
另外,我是一個喜歡照顧女友的人,
所以,
即便妳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女強人、新女性,
也請讓我為妳削水果、倒水、按摩、吹頭髮、剪指甲、挖耳朵、抹乳液、看醫生,
這些總能讓我和愛情的甜蜜聯想在一起,
先說好,
這些妳可別搶去做了喔~
還有、還有,
我個性有點小固執,
雖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但我現在每天都提醒著自己要改掉這壞習慣,
相信這樣每天進步一點,
當我們相遇的時候,這就不會是個缺點了~
或許很快,
也或許好多年後我們才會相見,
這段時間就讓我們一起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吧~
到了碰見的那一天,
我一定要很快的把妳吸引過來,
請妳做我的女朋友!
我們一起往幸福出發吧~
 
   <End>